員工把發票丟了如何賠償?
一、員工把發票丟了如何賠償?
按照公司的實際損失賠償,可以跟公司協商,向稅務機構申請補辦,但稅務機構有權利處罰。公司要有確切的證據,來證實發票遺失是由公司員工造成的,那就應當由員工賠償。
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到主管稅務機構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構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構審覈同意後,可作爲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丟失發票,應當與發票丟失當日或次日(節假日順延)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構,並向主管稅務機構指定的報刊等媒介刊登公告聲明作廢。納稅人丟失發票辦理丟失聲明的,必須在具有全國報刊號的報紙上刊登。開具發票一方丟失已填開的發票聯,應重新開具發票交對方入賬。重新開具發票時,應在備註欄填寫丟失發票的客戶名稱、發票種類代碼和號碼、金額,開票單位。開具發票方記賬時附上丟失發票的其他聯次作爲合法入賬憑證。取得發票一方丟失已填開的發票聯,應取得原簽發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來發票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才能代做原始憑證。
二、發票遺失能否重新開票?
發票丟了一般是不可以重開的,因爲涉及稅收,一般不能重新開具應當在次日報告當地稅務機構,並公開聲明作廢。發票丟了有兩種處理方法,第一種是增值稅票丟失,複印存根聯,交稅務機構確認並出具未抵扣稅證明,報本公司主管稅務機構後,再重新填開發票給客戶。第二種是普通發票丟失,複印存根聯並蓋章給客戶入賬。
發票開錯了可以作廢。根據法律規定,開具發票後,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開具發票後,如發生銷售折讓的,必須在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後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後開具紅字發票。
員工不小心把公司的發票丟了,要按照公司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可以先跟公司協商,去稅務機構補辦發票,但是會受到罰款的處罰,如果是發票開錯了的情況,是可以作廢的,要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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