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簽訂合同責任由總公司承擔嗎?
一、分公司簽訂合同責任由總公司承擔嗎?
分公司簽訂合同責任由總公司承擔,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依法設立的分公司,在營業執照覈准的範圍內從事的經營活動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如果經過總公司的授權或追認,也有效。
分公司雖然不是獨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領取營業執照了的,可以在總公司的授權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可以對外簽訂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就是並不一定需要蓋總公司公章,可以蓋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爲了幫總公司開拓市場,方便總公司的經營,並不是事事都需要過問總公司的,如果分公司連對外簽訂合同的資格都沒有,那就不符合總公司設立它的初衷了。
《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註冊分公司需要哪些資料?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 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三)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四)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分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項目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檔案。
三、導致合同無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要知道,分公司的一切資產都來源於總公司,所以說,分公司在總公司的授權範圍內依法簽訂的這些合同,雖然說都是單獨執行的,但總公司如果監管不到位的話也會產生相應的風險,包括法律和投資上的雙重風險。分公司的負責人也有一定的法律責任。
-
民法典中認繳制股東退股後是否承擔債務
一、民法典中認繳制股東退股後是否承擔債務民法典對認繳制股東退股後是否承擔債務沒有規定,而《公司法》規定,如果股東如實認繳出資的,股東轉讓股權後,對公司債務不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
-
公司解散了股東有後續責任嗎,公司解散需要什麼條件
一、公司解散了股東有後續責任嗎公司解散後進行清算的,如果股東如實履行出資責任,沒有投資出資的,沒有後續責任。如果出資不實或者抽逃出資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
-
公司是不是必須有總經理
一、公司是不是必須有總經理公司不是必須有總經理。《公司法》只是規定,公司可以設經理,也就是說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確實是不是設經理這一職務;如果不想設這一職務是可以沒有經理的,法律對此並不強制。如果設經理的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法》第四十九條有...
-
公司法定人是什麼跟法人的區別是什麼
一、公司法定人是什麼跟法人的區別是什麼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與法人區別爲,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是種無生命的社會組織體,法人的實質,是一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