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進行了變更登記後,是否應承擔變更前的債務?
網友諮詢:
2009年開始我一直給一家公司供應水泥,不定期結算,截至去年8月,該公司欠我水泥款28萬元,還向我出具了一張欠條,加蓋有公司的印章,可是沒過多久該公司透過股東股權轉讓方式變更了公司名稱,法定代表人也由郭某換成了張某,我這28萬還能要回來嗎?
律師回覆: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的變更、股東股權的轉讓和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均屬於公司登記事項的變更,應當依照規定及時申請變更登記。變更後的公司對變更前的公司債權、債務仍應予以承繼。故現在的公司應當承擔之前的債務,你可以起訴該公司討要欠款。
相關法律知識:
《公司法》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爲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
股東提起訴訟的方式有哪些?
股東是否可以以公司虧損,資不抵債爲由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訴訟? 林女士於去年與王先生、鄭先生共同投資成立A公司,其中,林女士佔有30%的股份,公司成立後,因經營管理不善,公司虧損嚴重,現已資不抵債,林女士不想繼續經營該公司,其作爲股東之一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
-
公司章程是否可以對抗第三人?
一、案情回放“五.一”小長假過完第一天,在廣州從事食品經營的一顧問單位行政部負責人張經理來訪,張經理告訴律師,2013年3月12日一客戶向公司訂購了一批產品,總貨款100萬元,約定一個月後交貨,買方收貨經驗收後一個月內付款。公司於2013年4月9日向客戶完成交貨,產品經...
-
“隱名股東”如何爲自己正名?
◆“隱名股東”如何爲自己正名?王先生反映:2011年1月他與另外3個朋友一起出資設立一家娛樂公司,當時出於多方面考慮他不想讓自己的股東身份登記在工商局檔案裏,於是找了李先生商量,讓李先生做爲他的名義股東向工商局登記,還跟李先生還簽訂《股權代持協議》,並且約定...
-
員工私用公章可以開除嗎
一、員工私用公章可以開除嗎如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提供補償。公章如果被公司內部人員私用,如果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則只能根據公司內部規章給予內部處罰。二、私蓋公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