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業糾紛調解需要遵守什麼原則?
一、北京物業糾紛調解需要遵守什麼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
第三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在當事人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二)不違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
(三)尊重當事人的權利,不得因調解而阻止當事人依法透過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
二、物業糾紛調解的主要方法
1、遵循法律規定
調解物業糾紛,應當依照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如《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等地方性有關規定,參照慣例,權衡各方利益,以切實保障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權利,促進物業管理健康發展的原則進行。
2、注重社會效果
注重調解的社會效果是指以構建和諧的物業小區爲宗旨,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強調確立大局觀念,注重掌握事實、分清是非,力求透過調解把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爭取社會效果的最優化。
3、爭取多方支援
現實生活中,導致產生物業糾紛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而且不少糾紛並非是一方過錯所造成,因而在調解物業糾紛的同時一併解決其他問題,就存在一定的難度。如動遷業主因對動遷不滿或業主因生活困難而拒付物業管理費的,僅靠單方力量往往難以解決全部問題。因此,在調解時除應堅持依法化解矛盾的原則外,還應多方聽取各種意見,積極聯繫政府相關部門,共同尋找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徑,使問題得到切實解決。
4、建立問題上報機制
對於問題比較複雜,容易引起羣體性矛盾的物業糾紛,在調解時要注意與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以便有效地控制總體局勢。如遇有矛盾激化的傾向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彙報,以免糾紛調解處理不當促使矛盾進一步惡化。
物業糾紛發生之後,是可以委託與糾紛沒有利害關係的第三方介入調解的,當然由於調解遵守的自願等的原因,在業主、或者是物業一方不願意調解的時候,此時是不能強制調解的。在調解不成功的情形下,可以選擇仲裁、或者是起訴的方式來處理糾紛。
-
新房維修基金不用交嗎
律師解答:需要繳納。律師解析:需要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應由業主按照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交納,或者參考業主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的總房價按照購房款2-3%的比例交納。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
-
怎麼解決物業管理糾紛
律師解析:發生糾紛以後先不要慌,主要的解決方法如下:1、糾紛各方以和平協商方式達成協議解決;2、糾紛各方透過第三方介入主要是當地房管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調解機構參與調解的方式達成協議;3、糾紛各方在1,2二種方式無法達成一致協議的情況下透過仲裁、...
-
物業配套設施具體有哪些
律師解析:物業配套設施有:1、供電系統、供水系統、弱電系統、供熱系統、燃氣系統、安防系統、停車管理系統、電梯系統、樓宇避雷系統;2、花園、綠地、甬道;3、戶外健身場地、器材;4、排水設施;停車場、停車庫;5、公共照明、園區燈、樓道燈;6、信報箱。法律依據:《物業管...
-
物業管理可以罰款嗎
現代化小區都是有專門的物業服務公司來提供管理服務的,自然作爲小區業主也應該支付給物管公司一定的費用。但是在業主與物管公司、人員之間也會產生物業糾紛。物業合同糾紛往往涉及同個小區的衆多業主,在處理過程中,業主也可能因共同利益聯合起來,一個案件的處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