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未到生效期違約怎麼處理?
一、租房合同未到生效期違約怎麼處理?
租房合同沒生效前毀約,需要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1、合同訂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個時間,就是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就是落款時間;
2、特殊情況下,兩者不一致:合同訂立日期就是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日期是雙方規定的一個具體時間,或者什麼條件完成的情況下生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合同生效時間】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二、租房合同沒到期可以終止嗎?
凡事均有例外,法律同時也規定了可以提前終止或者提前解除房屋合同的例外及其條件,具體包括以下七種情況:
1、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當事人有沒有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
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於第三人的。
6、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在當代的社會,合同違約主要是在合同已經合法成立生效的情況下所產生的違約責任,但是現實生活中往往存在很多合同還沒有生效,但是其中一方當事人已經違約了,在這種情況下,並不意味就沒有辦法處理了,可以要求追究其違約責任。
-
房子租賃怎樣防止承租方轉租
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承租人轉租房子的,要經出租人同意。而出租人要防止承租人轉租的,可以在合同中載明房子不是轉租,並且約定轉租的違約責任。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
-
租了違建房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如果在你租賃違建店面之前,對方沒有告訴你該店面屬於違建,那麼你就可以要求對方退回租金,並且賠償相應的損失,或者你也可以找房東全款退費,協商不好的話就可以向法院起訴。因爲該房東不僅向你隱瞞了店鋪屬於違章建築的事實,而且在簽署合同之前是他先違約的,所...
-
承租人對出租房是哪些保管義務
律師解析:具體義務包括:一、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佔有租賃物,有保管和維護租賃物的義務。二、租賃物有收益能力的,承租人應保持其能力。保持租賃物有收益能力的費用是爲了使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所必要的費用,此項必要費用應由承租人承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房子租賃糾紛起訴程序
律師解析:房子租賃糾紛起訴程序如下:一、原告方書寫起訴狀,應當記明原被告的基本資訊,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負責人、住所等資訊;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基本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