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包許可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土地轉包的這種事情如果是承包者和第三人私制交易的,雙方簽訂的轉包合同和土地轉包以後產生的相關經濟效益根本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援,因爲土地轉包的這種事情是必須要經過當事人的同意的。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事關農戶的核心利益,對有些細節性的問題大家千萬不能忽視。就比如小編下面爲大家介紹的這篇,土地轉包許可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一、土地轉包許可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首先,土地流轉後再次流轉是不違法的,但如果第一次流轉合同限制再次轉包的,不得轉包。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的,應當對承包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審查後,再簽訂承包合同。
二、土地轉包期限是多少?
承包期限是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存續的期間,在這個期間內,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依照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承包期限是土地承包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它關係到農民是否可以得到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關係到以家庭承包經營爲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穩定和完善,關係到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我國對土地實行用途管理制度。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的用途,將土地劃分爲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的農用地又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和養殖水面等。本條根據我國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實際情況,對不同用途的土地轉包期限及其上限做出規定。
土地承包法規定的三十年,土地轉包期限是指家庭聯產承包形式的承包期限。對村集體擁有的其他土地如機動地和五荒地等,都可以縮短承包期。承包合同要有全體村民或者村民代表2/3以上多數透過,然後,由村主任作爲法定代表人簽字,並蓋村委會印章,方爲合法有效。 村委會無權隨意作出承包的決議。(屬於五荒地,並承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外) 當然,現實中,大多數都是由村委會決定的。但如果村民不認可,向法院起訴的,該承包合同會因缺少村民的同意而無效。
三、什麼是土地轉包?土地轉包后土地使用權歸誰?
中國農村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後,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條件發包給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發包人履行合同的行爲。
在承包方與第三者確定轉包關係後,承包方與發包方依據土地承包合同確定的權利、義務關係不變。轉包不是土地所有權的轉讓,只是轉讓土地的使用權。爲了鼓勵土地集中,實行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土地轉包是政策允許的,法律上也受到保護。
確切的來說是要經過農村土地所有者當事人的同意,不過如果雙方在第一次簽訂的土地流轉的合同當中就明確的禁止了將土地再次轉包給其他人,那麼理論上就不應該存在土地轉包的這種事情。所以土地轉包也一定要好商好量的解決,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靈活的針對農村的土地使用和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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