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人不給租金又不退房怎麼辦
遇到租客拖欠房租等違約行爲的,出租人可以依據雙方在《租房合同》中的約定,要求租客支付房租並承擔違約責任;符合解除條件的,出租人可以通知租房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要求限期退房。
在具體操作中,出租人可以先與租客進行協商處理,爭取妥善解決糾紛,避免產生矛盾;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出租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要求租客支付房租並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符合雙方約定的解除合同條件的,出租人也可以向法院主張解除合同。法院判決生效後,租客拒不執行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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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居住權是否能出租居住權不是否能出租。民法典規定,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居住權人不得將自身享有的居住權轉讓給第三人,或透過遺囑對其進行處分。居住權人轉讓、遺囑處分居住權的,處分行爲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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