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簽署婚前協議,既能得到財產又不傷感情?
導言:最近有位女士諮詢郭律師:她在深圳買了一套房,首付和房貸都是自己出資,現在準備結婚了,但男方收入水平不如自己,離婚的時候她老公有資格分割這套房產嗎?
答案很現實,就算他沒有出一分錢,離婚時他也有權分割這套房產。就算首付和房貸都是自己出資,但只要結婚後,你的工資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離婚時對方是完全有資格要求分割的。
但她聽到建議簽署婚前協議時,立馬就猶豫了,覺得這條路走不通。這也是很多人來找風遠律師諮詢的心態:一方面,他們希望能夠保住自己的財產,另一方面,他們又不希望因此影響到和另一半的感情。
婚前協議真的影響夫妻感情嗎?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中國人的傳統觀念:婚姻中就應該是夫妻不分你我,兩人相互依靠,相互扶持。
而婚前財產協議是不近情理的,破壞了夫妻之間的感情和忠誠度,使夫妻之間有了隔閡:你是你的,我是我的,會讓彼此之間有私心,不利於夫妻感情的維繫。
結過婚的人都知道,婚姻除了感情和家庭因素,經濟因素也是重中之重。絕大多數起訴離婚的夫妻都涉及財產糾紛,我們經常看到很多夫妻在法庭上吵得面紅耳赤,爭得你死我活。
郭律師認爲,婚前協議絕不是【綁架】對方情感的工具,而是他們以實際行動保護彼此的一份承諾。適時簽署婚前財產協議,可以讓夫妻雙方更相互信任,更踏實,讓婚姻之路更坦然、更純粹。
至於說所謂的影響感情,可能是你的臆想,因爲你根本沒有跟對方說過。很多人都覺得跟對象談錢會傷感情,但這很可能是一個誤解。婚姻不只需要愛情,好的經濟模式也同樣重要,“好好談錢”是讓兩個人以後能走得更好更遠所必須的能力。
換個思路:如果簽了協議,以後就會安心過日子,自己不會有顧慮,萬一婚姻破裂,還能保住自己的財產。而不籤協議的好處則是,你們表面看上去很和諧,夫妻關係也不會受到任何影響。再對比這兩種好處,你更想要哪種?
哪些人需要簽訂婚前協議?
如今社會和婚姻觀的不斷進步,人們擁有的婚前財產越來越多,同時整個社會的觀念也更爲理性,達成婚前財產協議就成了新趨勢。
1.收入差距比較大、感情基礎薄弱
現在的青年男女都追求浪漫愛情,大家的價值觀和生活方式越來越開放、多元。比如說現在的閃婚族,相識到結婚可能半年不到,而對彼此又不夠了解。這種情況下,一份婚內財產協議是不錯的婚姻保障。
2.婚前有特殊財產
比如說你是公司的股東,在婚前有股權或是期權。這類財產若在婚後增值,那麼增值部分有可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郭律師建議有此類財產的人羣簽署一份婚前財產協議。
3.家族聯姻
這類婚姻往往會涉及到商業上的合作,比起兩個人的結合,用兩個家庭或家族的結和更爲合適。這類人羣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可以有效防止財富外流。
4.再婚家庭
比如說老夫少妻,這類婚姻往往雙方家庭財富懸殊,這類當事人考慮的問題較多,比如贍養問題、遺產問題以及顧忌子女態度,導致他們本着「怕麻煩」的態度沒有簽署婚前協議。但實際上,這在未來很有可能會造成更多的麻煩。
簽訂婚前協議的注意事項
郭律師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準備婚前協議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婚前協議可以寫明婚前財產的範圍,包括雙方婚前的存款、房產、車子以及其他貴重物品等。
2. 婚前協議要明確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
3. 協議中不得出現干涉婚姻自由的內容。
4. 明確協議生效的條件和時間,雙方必須在婚前協議上簽字並寫上日期。
5. 爲了確保協議的法律效力,建議由律師起草,既能保證協議的有效性又可以避免影響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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