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普通合夥個人所得稅申報

法律3.23W
普通合夥個人所得稅申報
普通合夥個人所得稅申報
根據《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第4條規定: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作爲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2011年9月1日起調整後,也就是2012年實行的7級超額累進個人所得稅稅率表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扣除標準3500元月個稅免徵額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