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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孩子能共同撫養規定

法律1.58W
離婚孩子能共同撫養規定

夫妻在離婚的時候爲了減少對孩子造成的傷害,會選擇以共同撫養的方式來決定孩子的撫養權。既然是共同撫養,就要知道具體的撫養方法,畢竟夫妻在離婚之後也沒有繼續在居住一起了,彼此存在疑惑。本站網小編詳細告訴你有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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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孩子共同撫養

可以協商, 訴訟離婚中的子女撫養問題 我國《婚姻法》第36條第3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一) 子女不足2週歲的情況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頒發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規定:“2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