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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怎麼辦暫住證明

法律3.08W
應該怎麼辦暫住證明
應該怎麼辦暫住證明
一、暫住證明是我國特定時期的人口管理方式,目前大部分地區已經取消了暫住證明,但是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因爲外來人口數量巨大,容易造成人口管理和治安問題,仍在實行暫住證制度。
申領暫住證應當持暫住人的居民身份證,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張,並按以下規定辦理:
1、暫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攜帶戶主的戶口簿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託的管理站申領暫住證;
2、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或者工地、工場的,由單位或者僱主將暫住人員登記造冊,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3、暫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攜帶租賃合同,帶領其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二、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和有關規定:
第五條 申領暫住證須持暫住人的居民身份證,並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暫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攜帶戶主的戶口簿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二)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或者工地、工場和水上船舶的,由單位或者僱主將暫住人員登記造冊,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三)暫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攜帶租賃合同,帶領其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第六條 暫住證爲一人一證,有效期限最長爲一年。暫住期滿需繼續暫住的,應當在期滿前辦理延期或換領手續。
第七條 暫住證丟失的,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辦理補領手續。
第八條 暫住證登記項目主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居民身份證編號、暫住地址、暫住理由、有效期限等。 暫住證登記項目需要變更、更正的,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辦理變更、更正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