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工程監理招投標的有關規定

法律2.4W
工程監理招投標的有關規定
工程監理招投標的有關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訊息工期、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必須進行招標: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衆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速效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前博士學位所列項目的具體範圍和規模標準,由國務院發展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範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