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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是否一定要到被告所在地

法律1.62W
打官司是否一定要到被告所在地
打官司是否一定要到被告所在地
1、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一般的情況下打官司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但是一些特殊情況下就可以不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
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訴。
3、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