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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撤銷權成立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1.31W
債權人撤銷權成立需要什麼條件
債權人撤銷權成立需要什麼條件
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時,債權人的債權已經有效成立,且不具有無效或可撤銷的因素。另一方面,債權必須在債務人的處分行爲發生之前就已經有效存在。
    債權人撤銷權的成立要件有:
    1、債務人對其財產或者財產權益進行了不合理的處分行爲;
    2、債務人須於債權成立後實施行爲;
    3、債務人的行爲影響債權人實現債權;
    4、相對人主觀上具有惡意。
    債權人行使撤銷權要注意的問題如下: 1、債權人對債務人必須有有效的債權。這是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前提和基礎; 2、債務人實施了一定的財產處分行爲;
3、債務人的行爲必須對債權有害; 4、債務人和第三人的有償轉讓必須是惡意的; 5、債權人行使撤銷權限於其債權;
6、債權人的撤銷權應當在法定期限內行使,否則撤銷權將被消滅。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條,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爲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