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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需提交的材料

民事訴訟需提交的材料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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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行政複議需提交材料具體有哪些

公民申請行政複議,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行政複議申請書一式兩份(被申請人爲兩個以上的,每增加一個,相應增加一份);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複印件,並出示原件當場覈對; (三)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法律文書(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爲時未製作法律文書或未送達法律文書的,申請人應提交證明具體行政行爲存在的有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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