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推薦股票,收取薦股服務費是不是合法的?
“薦股類”騙局,透過僞造所謂內幕消息和行情分析,聲稱能準確預測股票等“非固定收益類投資產品”的漲跌來穩定獲利,從而誘騙用戶參與投資;實際上,他們往往利用用戶的想盈利心理“空手套白狼”,推薦完全憑運氣,股票漲了就跟着分紅(或收費),股票跌了,也不負任何責任。這種欺詐牟利模式,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
試想想看,如果投資者交上一筆會員費,就可以從“薦股大師”那裏拿到牛股,那在這個市場上還有誰會虧錢?那投資者又是在賺誰的錢?而就“薦股大師”來說,手上握有這樣的“牛股”,又何必還要拋頭露面來薦股賺錢,只要買進自己所推薦的“牛股”就可以發大財了。所以,只要投資者冷靜地、理性地想一想,就不難發現“薦股大師”的騙術了。
炒股交納投顧服務費受害者被騙經歷:
交易品種:股票服務費、薦股費
喊單模式:一對一帶單,直播間喊單,股票羣喊單
今年上半年,某投顧的工作人員把我拉進了一個股票羣,我先後幾次退羣,但都重新被拉進去,羣裏每天推薦的股票都漲停,什麼月末佈局等收益百分之幾十的,因爲本身我也會買點股票,前期和另外一家機構做過,總體來說是虧錢的,就不在相信這種羣套路,可經過他們幾個月的宣傳,我還是沒經住誘惑。一開始我並不相信,後來看他們羣中發老師帶他們會員用戶操作賺錢的截圖,加上業務員天天給我打電話誇大收益,承諾交款成爲會員後可提供股票的介入點、倉位控制,原價99800元服務費,服務期限6個月 ,由分析師親自帶我,向我推薦股票,每月底佈置月末票,收益高達40%,每週推薦2-3只股票,每次1只,會提示股票介入點、倉位、持股的時間等資訊,每週末還會體檢週末票,收益可觀。他們老師說叫我不要錯過這個難得的機會,月末佈局,叫我想辦法去借點錢,等掙了錢家人就不會說了,還有一個客戶和我一樣的,結果人家掙了錢,於是我透過他們對公帳戶,轉了99800的投顧費用,承諾付款後會有牛股。交完錢就簽了一個電子合同,但是自從交完服務費之後,推薦的股票很少,並且基本都是虧得,我找老師去退款,說現在不想做股票了,把服務費退給我,但是他們始終不肯退。
投顧被騙不要慌,保持冷靜,收集好相關的證據,達到以下幾點我司基本上都是可以維權追回的
1:與投顧公司簽署的合同
2:與投顧公司的轉賬記錄
3:與業務員的聊天記錄
收費薦股費爲例解讀薦股類欺詐常見手段:
1、推銷各類“薦股軟件”“薦股平臺”,以免費使用的方式拉客戶,隨後以升級等各種名義,誘騙投資人購買軟件或充值,以便享受“薦股服務”。
2、設立所謂“牛股”“黑馬行情”等預測類公共帳號吸引關注,或在各種社交羣組,利用這種噱頭,透過所謂的“專家”“老師”指導,賺取高額“服務費”。如分紅或月費年費等。
3、性質惡劣的“薦股割韭菜”。逢低建倉,提前在低價位大量購入某個“非固定收益類投資產品”後,再以發佈推薦等名義,誘騙大量個人用戶資金入場,等價格拉昇後迅速賣出,獲利逃離出場。
-
偷偷買了保險後身故,受益人能否領到保金
案例:曹某經商多年雖然收入頗豐,但仍有危機意識,就給自已買了一份人壽保險。該保險於2015年5月6日購買,金額較大,算是給妻兒留下了保障,但沒有告訴妻子。兩年後,曹某因車禍不幸去世。由於曹某沒有告訴妻子之前買過人壽保險的事情,所以曹某的妻子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去找保...
-
房產合同律師——夫妻共同房屋登記一方名下登記人出售簽署合同效力糾紛
原告訴稱原告周某文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確認被告趙某紅與孫某強於2019年3月29日簽訂的《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被告孫某強將北京市朝陽區一號房屋過戶至被告趙某紅名下。事實和理由:周某文於2004年取得北京市朝陽區一號房屋(以下簡稱一號房屋)產權。2018年1...
-
聊天軟件要充幣然後買禮物被騙了,怎麼追回錢?
互聯網的發展讓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越拉越近,除了一衆年輕人享受到了互聯網的便利之外,現如今部分APP開始將收割的鐮刀揮向了單身男女。單身男女的比例不斷提高,很多單身人士開始透過交友APP去尋覓另一半,而交友APP爲了更快的獲利,讓主播誘導玩家不斷的充值刷禮物,最終...
-
強制執行您知道嗎
一、什麼是強制執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二、強制執行涉及的期限問題1、當事人的申請期限當事人申請執行的期間爲兩年,從法律文書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