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去看守所都帶什麼?
我們知道,醉駕是一種違法行爲,醉駕當事人在被抓獲之後,如果公安機關掌握了充足的證據就可以向檢察院申請逮捕、起訴當事人。在等待審判期間,當事人會被關押在看守所,那醉駕去看守所都帶什麼?本站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一、醉駕去看守所都帶什麼?
《看守所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對其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嚴格檢查。非日常用品應當登記,代爲保管,出所時覈對發還或者轉監獄、勞動改造機關。違禁物品予以沒收。發現犯罪證據和可疑物品,要當場製作記錄,由人犯簽字捺指印後,送案件主管機關處理。
《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人犯應當自備衣服、被褥。確實不能自備的,由看守所提供。
二、醉駕如何處罰?
1、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三、醉駕的判斷標準是怎樣的?
目前司法實踐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爲飲酒與醉酒的分界線。
1、按照刑事案件取證的標準,對於有醉駕嫌疑的司機必須進行抽血取證。查酒駕中的酒精監測儀器數據,僅是交警前期判斷醉駕的方法,透過對嫌疑人體內酒精含量的比對,作出具鑑定結論。
2、醉酒與否的標準。目前司法實踐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爲飲酒與醉酒的分界線。
3、吹氣檢測不納入醉駕鑑定。
醉駕當事人如果需要被關押在看守所,應自備棉被、衣服等日常用品,如果確實無法自備的,可以由看守所提供。在進入看守所之前,當事人隨身攜帶的物品會被嚴格檢查,對於一些非日常所需的物品,如錢包、手機等等,會由看守所代爲保管。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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