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包括哪些
(一)直接財產損失的賠償
直接財產損失的賠償,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導致車輛、物品及其有關設施損壞,應當修復而不能修復,以及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的責任人應當對上述直接的財產損失進行賠償。對此應作如下理解:
1、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損失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2、設施是指道路安全設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花卉等。
3、修復以就地修復爲主,儘量恢復原來狀態,即在功能上、形態上、價值上沒有太大變化。
4、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沒有修復的可能,需要折價賠償。折價時應計算出原物的價值,根據原物的新舊市場價以及殘存價值等因素進行折價賠償。
5、牲畜受傷但沒有失去使用價值的,應以就地治療爲主;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經有關部門評估鑑定,折價賠償。
6、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用種類、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實物進行賠償。
7、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的計算。在交通事故中,對於所受的財產損失,如果能夠恢復原狀的,應當恢復原狀,對於不能恢復原狀的,應當折價賠償,賠償數額應當以所受的直接實際損失爲限,具體分爲以下兩種情況:第一,局部損失可以恢復的,應當賠償修復費用及車輛、物品因局部損失而導致的貶值;第二,對已無法修復的車輛、物品應賠償其實際價值與殘餘價值之間的差額部分,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應當折價賠償。
(二)間接財產損失的賠償
間接財產損失是因交通事故而損失的可期待利益,它不是受害者現有財產的減少或者損毀,而是如果不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必然會獲得的利益。對於交通事故造成的間接財產損失是否賠償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覆》中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因此,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根據這個答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中的財產損失,可以包括事故的間接損失,但這一間接損失僅限於“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但我們認爲間接財產損失應當擴大解釋爲因交通事故而損失的可期待利益。間接財產損失不是現實財產的減損,因此一般根據在通常情況下可能獲得的利益大小來確定其可能受到的損失,同時還要參考其他因素來確定具體的賠償金額。如果屬於責任人不可預見的損失,則一般不予賠償。
-
交通事故中的誤工費賠償程序是什麼?
一、交通事故中的誤工費賠償程序是什麼?1、醫療救治。正常情況下,根據醫療機構的醫囑。即醫療機構應當簽發醫囑,提出休息時間、需要營養和護理的時間建議;2、提交相關材料。工作單位可出具受傷人員誤工時間的證明;3、保險公司鑑定。可申請司法鑑定機構對誤工期長...
-
交通事故保險墊付程序是怎麼樣的呢?
發生交通事故後,在購買了保險的前提下,保險公司是要墊付罰款的,但是你知道保險公司墊付的程序嗎?在交通事故發生後,我們又應該怎麼配合保險公司的墊付程序呢?下面讓本站爲你做簡單的介紹。1、立案查勘保險人在接到出險通知後,應當立即派人進行現場查勘,瞭解損失情況...
-
交通事故工傷認定後用人單位怎麼辦公司給賠償嗎?
發生交通事故是我們都不願意看到的,但是這種情況一旦發生就要採取相應的措施維護好自己的權利。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是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然後索賠,如果認定爲工傷則可以獲得雙重賠償,雙重賠償怎麼理解,交通事故工傷認定後用人單位怎麼辦會給賠償嗎?本...
-
車禍肇事方不支付醫療費用,誰有責任墊付?
發生交通事故的責任,需要積極的進行賠償,往往是由肇事的一方來進行承擔。但是如果車禍的一方不支付相應的醫療費用,但是受害的一方生命危在旦夕,此時就涉及到有墊付的責任人,比方說保險公司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具體的醫療費用的支付。按照有關規定,車禍之後,對於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