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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康復出院後怎麼賠償?

發生交通事故康復出院後怎麼賠償?

一、發生交通事故康復出院後怎麼賠償?

一般來說發生交通事故後,損害賠償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財產直接損失。根據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來劃分責任,然後按責任比例賠付。先由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進行賠償,不夠部分按照責任比例由車主或責任人進行賠償。對車禍的傷者進行理賠,並不是全額賠償的,此時保險公司會有專門的人員對事故進行鑑定、勘驗,在根據提供的證據和交警作出的事故責任劃分,對傷者進行相應的賠償。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認定實際上是對交通事故因果關係的分析,是對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確認,要避免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認定,簡單等同於民事責任的分擔,應將其作爲認定當事人承擔責任或者確定受害人一方也有過失的重要證據材料。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必須依法確認事故中各方當事人的法定義務;依法確認各方當事人法定義務的優先原則;確認各方當事人的行爲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根據各方當事人的行爲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認不同的交通事故責任。

二、交通事故賠償權利人有哪些?

1、直接受害人。

第一種賠償權利人就是直接受害人,就是健康權、生命權、身體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這種受害人是最多的。這種賠償權利主體,就是直接受害人。 被害人沒有死亡,但因傷不能參加訴訟,委託其近親屬或者其他人蔘加訴訟的,被害人仍是原告人,是賠償權利人。

2、間接受害人。

第二種賠償權利人就是間接受害人。間接受害人,指的是撫養來源受到損害的人,是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原來是在死者扶養之下,扶養來源是來源於死者,因爲侵權行爲侵害而死亡後,使他的扶養來源受到損害,這是一個間接的損害。

侵權行爲人直接的侵權行爲侵害了她的丈夫,造成了人身損害,但是這個侵權行爲又使得她的丈夫喪失了性功能,造成了對方配偶性利益的損害,丈夫是直接受害人,妻子是一個間接受害人,這是一個間接損害。

3、死者近親屬。

第三種賠償權利人就是死者近親屬。在這個司法解釋裏面講的死者近親屬,就是侵害生命權,侵權行爲的直接受害者已經死亡了,這個死者近親屬他有權利請求賠償,他也是賠償權利人。

發生交通事故是很可能會造成人員受傷的,對於受傷的人是需要及時送到醫院進行治療的,對於所造成的損失作爲交通事故的負責人是需要依法進行賠償的,發生交通事故出院之後作爲事故的責任人需要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