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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退休人員殘疾賠償金如何計算?

交通事故退休人員殘疾賠償金如何計算?

一、交通事故退休人員殘疾賠償金如何計算?

交通事故致人傷殘的,是需要向受害者支付相應的傷殘賠償金的,傷殘賠償金的支付標準依據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有所區別。

交通事故傷殘補助金標準是因人而異的,殘疾賠償金計算公式如下:

①殘疾賠償金(60週歲以下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 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 20年;

②殘疾賠償金(60週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20年一增加歲數);

③殘疾賠償金(75週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5年。

二、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包括以下項目: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或護理誤工費、社保繳費、重新入職損失費、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費、暫時失業費。住院生活或採購費、返鄉跨省交通費、縣內交通費、跨縣交通費、護理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跑腿費、起訴取證跑腿費、差旅費、因傷服藥輸液對人體產生的危害或縫合傷疼費、各類複印費、衣物報廢或財產損失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財產損失賠償標準,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

直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對於局部可修復的車輛、設施和物品,應當賠償維修費;因局部損失導致貶值的,還應當賠償貶值部分的損失;對於無法修復的,應當賠償其實際價值。

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三)精神損害賠償標準

精神損害是一種外人無法計量的無形傷害,對於精神損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無法用物質尺度來衡量,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於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地區經濟環境,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由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在一個類似客觀合理適當的範圍內進行確定。

三、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情況有哪些?

1、機動車損失保險中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而無法找到第三方的;

2、因違反安全裝載規定增加的;

3、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卻又不能證明事故原因的;

4、投保時指定駕駛人,保險事故發生時爲非指定駕駛人使用被保險機動車而增加的;

5、投保時約定行駛區域,保險事故發生在約定行駛區域以外而增加的;

6、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多次保險賠償而增加的。

退休人員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賠償規定是應該按照上一年度的職工的平均的收入狀況,乘以20年的時間再乘以10%,因爲實際傷殘的話,它是按照10%的比例來進行賠付的,除此之外的話可以主張的由被撫養人的生活費用精神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