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公司老闆挪用資金的定性是什麼?
私營企業挪用資金構成犯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爲。
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資金的使用收益權,對象則是本單位的資金。所謂本單位的資金,是指由單位所有或實際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貨幣形式表現出來的財產。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挪用是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擅自動用單位資金歸本人或他人使用,但準備日後退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在職務上主管、經管或經手單位資金的方便條件,例如單位領導人利用主管財務的職務,出納員利用保管現金的職務,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利用經手單位資金的便利條件。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不可能挪用單位資金,也不可能構成挪用資金罪。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特殊主體,即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具體包括三種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監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員,是指除公司董事、監事之外的經理、部門負責人和其他一般職工。上述的董事、監事和職工必須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三是上述企業以外的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職工,包括集體性質的企業、私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的職工,另外在國有公司、國有企業、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業中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所有其他職工以及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不能成爲本罪的主體,只能成爲挪用公款罪的主體。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出於故意,即行爲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貸本單位資金,並且利用了職務上的便利,而仍故意爲之。
無論是在何種公司或機關單位中工作,只要是私自挪用公司、單位、機關的資金而用於其他方面,都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單位的資金是用於單位發展的,此時是不能私自挪用的,如果是私自挪用的,就會承擔相應的責任。
-
對擅自離崗人員該怎麼處理
一、對擅自離崗人員該怎麼處理1、書面通知限制員工返回公司當發現員工擅自離崗時,用人單位應首先向員工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返回公司。這一步驟旨在提醒員工意識到其違反了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並促使其及時回到工作崗位。2、書面送達辭職通知當員工擅...
-
試用期辭職有績效工資嗎
一、試用期辭職有績效工資嗎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績效工資,且勞動者完成了一定的績效任務,則勞動者在試用期辭職有績效工資;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則勞動者一般只能得到基本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
-
拖欠工資被判一般是多長時間
一、拖欠工資被判一般是多長時間拖欠工資被判刑的,一般是對行爲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則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是單位被判刑的,除對其直接責任人員處上述處罰以外,還要對單位處罰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
-
交通肇事罪判緩刑駕駛證會弔銷嗎
一、交通肇事罪判緩刑駕駛證會弔銷嗎交通肇事罪應當吊銷駕駛證。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