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沒年審出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償嗎
一、車沒年審出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償嗎
車輛沒有年檢出事故了,保險公司需要賠償。
車輛沒有年檢出事故了,交強險保險公司可以賠付,商業保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及其附加險)不賠。
根據《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車輛未按規定年審或年審不合格以及保險車輛不具備有效行駛證件的其他情形,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即保險合同規定只對合格、合法車輛生效。保險公司除了對未按期年審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不進行賠付外,對丟失車輛也同樣拒絕賠付。
對於未參加年審的車輛,民警可以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給予駕駛人200元罰款並記3分的處罰,還要暫扣車輛。
二、不辦年審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車輛年審過期會被罰款,最高一般200元,駕駛證扣3分,扣留機動車。
1、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相關規定,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等違法行爲的機動車,無論是否上路都將被處罰。也就是說,即使沒有在路上被查處,到車管所補辦年檢時,也將被處罰200元扣3分。車管所目前多采取警告的方式。但對於情節嚴重的,將按規定予以處罰,處罰方式是罰款200元並扣3分。
2、如果車輛不年檢上路,不僅會被罰款扣分,還將扣留車輛。
三、車輛年檢時限是多長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由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對機動車進行檢驗,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行資格管理和計量認證管理,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進行檢定,對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會同國務院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定。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般來說如果是交強險的話,此時事故在交強險的賠償範圍內的,則就會作出相應的賠償,不過交強險也有自己的賠償限額,而不是造成了多少的損失就賠償多少。但如果是其他的保險,則一般車輛沒有年審其實都是在保險免責的範圍內,此時就不會作出賠償。
-
欠款條有期限嗎
一、欠款條的有效期限是多久(一)欠款條的有效期是指欠條的訴訟時效,欠條的訴訟時效不影響借條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簽訂的真實有效的欠條無論多久,借條本身都是有效的。時間只是確保是否超過了訴訟時效,是否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問題。關於欠條的訴訟時效,與民間借貸...
-
撤銷權的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在可撤銷合同的情形,爲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在債權人因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損害債權人利益的,爲債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但自債務人的行爲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因此在司法實踐...
-
司法拍賣車輛年審過期
爲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爲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
-
試用期可以超過法定期限麼?
一、試用期可以超過法定期限麼?鑑於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相對較低,與仍處於試用期的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較爲容易,有些用人單位往往會透過約定較長的試用期來考察勞動者以降低人力資源成本,像本案中的技術公司即是如此。那麼,試用期是不是可以隨意約定多長期限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