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汽車保險新規有哪些?
購買汽車保險新規有哪些?
機動車輛保險即汽車保險(簡稱車險),是指對機動車輛由於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負賠償責任的一種商業保險。
機動車輛保險即“車險”,是以機動車輛本身及其第三者責任等爲保險標的一種運輸工具保險。
其保險客戶,主要是擁有各種機動交通工具的法人團體和個人;其保險標的,主要是各種類型的汽車,但也包括電車、電瓶車等專用車輛及摩托車等。
機動保險
機動車輛保險是以汽車、電車、電瓶車、摩托車、拖拉機等機動車輛作爲保險標的的一種保險。機動車輛保險可分交強險和商業險兩大類,而商業險又可以具體分爲基本險(也稱主險)和附加險兩個部分。 機動車輛保險產生於19世紀末,世界上最早簽發的機動車輛保險單,是1895年由英國“法律意外保險公司”簽發的、保險費爲10英鎊到100英鎊的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單,但汽車火險可以在增加保險費的條件下加保。
機動險種
機動車輛保險一般包括交強險和商業險,商業險包括基本險和附加險兩部分。基本險分爲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全車盜搶險(盜搶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司機責任險和乘客責任險)、
附加險包括玻璃單獨破碎險、劃痕險、自燃損失險、涉水行駛險、無過失責任險、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車輛停駛損失險、新增設備損失險、不計免賠特約險等。玻璃單獨破碎險、自燃損失險、新增加設備損失險,是車身損失險的附加險,必須先投保車輛損失險後才能投保這幾個附加險。車上責任險、無過錯責任險、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等,是第三者責任險的附加險,必須先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後才能投保這幾個附加險;每個險別不計免賠是可以獨立投保的。
交強險
交強險全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中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下列六種情況下交強險可以辦理退保:被保險機動車被依法註銷登記的;被保險機動車辦理停駛的;被保險機動車經公安機關證實丟失的;投保人重複投保交強險的;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賣、轉讓、贈送至車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新車因質量問題被銷售商收回或因相關技術參數不符合國家規定交管部門不予上戶的。
車險在實際的生活中運用的較爲廣泛,因此有關的當事人只要按照有關的規定進行處理就可以,但是新規的出臺,在一定的程度上是對過去法規重新的編排,會有不小的差異,所以自己需要留意其中的變化,這樣自己的權益維護纔會有着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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