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有什麼用
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確權登記頒證制度,解決農戶承包地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登記簿不健全等問題。實現承包面積、承包合同、經營權登記簿、經營權證書“四相符”。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邊界測繪登記、承包合同簽訂、承包經營權證書發放“四到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 第八條
實行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按下列程序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後,承包方填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申請書,報承包土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
(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對發包方和承包方的資格、發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審,並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申請書上籤署初審意見。
(三)承包方持鄉(鎮)人民政府初審透過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申請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
(四)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登記申請予以審覈。申請材料符合規定的,編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報請同級人民政府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書面通知申請人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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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本人沒有簽字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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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輪土地承包後可以分戶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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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撥土地可以辦土地證嗎
可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取得與出讓土地使用權取得在成本構成上的差別在於有沒有交出讓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區別於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是按標定地價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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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原則及方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主要方式有:1、互換,是指承包方之間爲方便耕種或者各自經營需要,對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的承包地塊進行交換,同時交換土地承包經營權。2、轉包,是指承包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轉給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轉包後原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