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武器装备罪立案标准
军人违反职责罪1.63W
遗失武器装备罪是指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遗失武器装备严重影响重大任务完成的;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遗失的武器装备被敌人或者境外的机构、组织和人员或者国内恐怖组织和人员利用,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遗失的武器装备数量多、价值高的;战时遗失的,等等。
凡涉嫌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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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降罪的认定
一、区分投降敌人和被敌俘虏的界限一般情况下,投降敌人是主动的,被敌俘虏则完全是被迫的;投降敌人前具有自动放下武器的情节,而被敌俘虏时已不具备使用武器进行抵抗的条件。如因弹药耗尽、武器毁损、严重伤病、极度疲惫而无法使用武器进行抵抗被敌人俘获的;或者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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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司法解释
本罪名是由《刑法》第438条规定的。该条规定: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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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伤病军人罪的认定
认定本罪时,应注意是区分本罪与玩忽军事职守罪的界限。战场指挥人员犯遗弃伤病军人罪和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有相似之处。区分其界限,主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存在伤病军人。如果行为人明知存在伤病军人,且有条件抢救,却不履行职责组织抢救伤病军人,弃伤病军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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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司法解释
《刑法》第四百四十二条违反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