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伤病军人罪的认定
军人违反职责罪2.11W
认定本罪时,应注意是区分本罪与玩忽军事职守罪的界限。战场指挥人员犯遗弃伤病军人罪和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有相似之处。区分其界限,主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存在伤病军人。如果行为人明知存在伤病军人,且有条件抢救,却不履行职责组织抢救伤病军人,弃伤病军人于不顾,情节恶劣的,应以遗弃伤病军人罪论处;如果行为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查明是否存在伤病军人,以致伤病军人被弃置,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以玩忽军事职守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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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立案标准
凡涉嫌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应予立案。军事秘密内容包括:1、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情况;2、军事部署,作战、训练以及处置突发事件等军事行动中需要控制知悉范围的事项;3、军事情报及其来源,军事通信、信息对抗以及其他特种业务的手段、能力,密码以及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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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立案标准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是指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行为。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是指根据伤病军人的伤情或者病情,结合救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医疗单位的医疗条件及当时的客观环境等因素,能够给予救治而拒绝抢救、治疗。凡战时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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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的认定
认定本罪时,要区分本罪与玩忽军事职守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客观上都可能因未尽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其区别在于前者所未尽的职责是指挥人员基于部队友邻关系而产生的,而后者所未尽的职责是指挥人员自身职务所要求的。指挥人员对所属部队处境危急不积极组织支持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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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所有军人,即《刑法》第450条所规定的人员。既包括对军事秘密负有特殊保密义务的军人,如机要、通信、保密人员等,也包括所有了解军事秘密的普通军人,而且不论他们是通过职务活动了解的军事秘密,还是通过其他渠道了解的军事秘密。(二)主观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