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什么人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常住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
(2)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
(3)本村村民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
(4)其他将户口依法迁入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同时,第七条规定,原户口在本村的下列人员,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1)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服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
(2)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3)已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回本村的人员。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哪些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的基本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各项权利为法定权利,不得随意变更。而合同权利依双方当事人约定,难以避免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等行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造成侵害。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期限较长.比较稳定。而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也容易发生变化。
承包人作为用益物权人,可以对抗发包人的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被任意剥夺,承包地被违法收回后,可以要求返还。而合同有可能随意解除,承包地被违法收回的,承包人虽有可能获得金钱赔偿,但返还承包地并不必然。
承包人可以以用益物权人的地位直接对抗第三人的侵害,包括政府的违法干预。比如,承包人可以据此抵 制“一乡一品”等干预经营自主权的政府决定。
承包人依用益物权享有自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基础,任何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而依合同关系难以形成流转的基础,而且往往受到对方的限制。
在征地补偿时,承包人可以作为独立的权利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独立的财产权利获得相应的补偿,而不是仅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被忽视。
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这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
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需要考虑哪些方面
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需要考虑哪些方面《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提出:“土地资产处置时,要考虑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平均取得和开发投入成本,合理确定土地作价水平。采用授权经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土地...
-
70年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近年来,我国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更加关注公民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爹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购买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看,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的年限限制的,那么70年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办?下文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一、我国土地使...
-
能抵押土地使用权吗
律师解答:可以。律师解析: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但必须是建筑用地。1、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2、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债权人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得价款优先受偿权。法律依据...
-
土地被人侵占对方犯法吗
律师解析:不犯法。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构成犯罪。1、公民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占。2、对于非法侵占土地的行为,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返还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