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移动无主物,无主物如何处理?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会遇到没有所有人或者不明的物体,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无主物。对于无主物,按道理来讲应将其返还给权利人,可是有时会出现无人认领,或短时间没有认领的情况,那么,此时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如何移动无主物?下面小编将详细的为大家解答这一问题。
一、无主物
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无主物中,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无法明确所有人,而不是指讼争之物。
二、如何移动无主物?
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如果需要移动,视情况而定。如《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三、无主物如何处理?
按照《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拾得人应当将拾得物交还失主,或者交给公安机关。如果已经确认拾得物是无主物,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对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也已明确规定应当参照拾得遗失物的规则处理,能够交还权利人的,返还权利人,不能返还的,送交公安机关。而在民法中的定义,遗弃物也就是无主物。
当然,《物权法》第46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矿藏只能成为国家所有权的客体,不能成为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的客体,此项规定对加强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垄断地位,巩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有重要作用。然而类似小块的矿石、玉石等物普通个人发现的概率本身不高,发现的绝对数量也极为有限,确定此类物的无主物地位根本不足以对国家重大利益构成威胁。国家适当减少对此类物的所有权范围,确定其无主物地位,反而会减少纠纷降低法律成本。
因此,当我们在面对遗弃物和无主物时,首先要判断其本应属于哪一类,如若涉及到以上应归属于国家的物质,那么应自觉上缴于国家,不能私自占有。但如若是一些普通的物品,这个时候的处理方式多种多样,只要在不违背法律,不涉及道德的情况下,自己随意处理就好。
我国法律对无主物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如果法律有特别的规定,按照相应的规定而定。所以,如果需要移动无主物,应先判断属于哪一种情况,然后视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希望小编的解答能够帮助到大家。
-
赵XX与钟XX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原告:赵XX,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晓艳,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付X,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钟XX,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 原告赵XX与被告钟XX...
-
股权转让隐瞒债务欺诈是违法的行为吗?
一、股权转让隐瞒债务欺诈是违法的行为吗?是违法的行为。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
-
故意杀人罪债务纠纷辩护词如何书写?
一、故意杀人罪债务纠纷辩护词如何书写?辩护词审判长、陪审员:律师事务所接人民法院指定,指派我担任故意杀人一案的辩护人,本人通过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以及参加刚才的法庭调查、质证,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不持有异议,现仅就本案被告人犯罪的成因与动机...
-
韩XX、陈XX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豫0329民初2804号原告:韩XX,男,汉族,1969年11月17日出生,住河南省伊川县。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洪丽、李XX,河南XX律师。被告:陈XX,男,汉族,1979年9月30日出生,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被告:武XX,女,汉族,1980年6月27日出生,住河南省伊川县。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