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的地域管辖是怎么样的
在起诉的时候,案件根据地域确定是否有管辖权就叫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土地管辖”。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按照各自辖区对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分工。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基础上,从横的方面来确定案件由哪个法院来受理。
(一)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除法律特别列举以外,其他所有行政案件的地域管辖制度。一般地域管辖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在原告应被告原则基础上,作出的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这样规定的主要原因地:
其一,遵循了便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基本原则。
其二,基于上述情况,当然也就便于通知、调查取证与执行。
其三,适应了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区域性特点。
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在管辖上有两种结果:
一是如果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仍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二是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则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即出现共同管辖。
(二)特殊地域管辖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法律针对特别案件所列举规定的特别管辖。
我们要分析特殊地域管辖的两种形式:
其一,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其二,因不动产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这也是特殊地域管辖之一种,它排斥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的标准,而由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负责管辖。所谓不动产,是指形体上不可移动或者移动就会损失其经济价值的财产,如土地、建筑物、水流、山林、草原等,法律之所以要规定不动产的诉讼要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可以说是诉讼管辖制度中的一个惯例。是纠纷或争议的内容包含了主体所拥有的不动产物的物权。
因此,它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的案件:
一是因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发生纠纷而起诉的行政案件;
二是因建筑物的拆除、翻修、改建、扩建等而起诉的行政案件;
三是因污染不动产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等等,总之,作为所争议的内容必须包含不动产的物权。
(三)共同管辖行政诉讼的共同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个诉讼案件都有合法的管辖权,共同管辖可以发生在两种不同的条件下:
其一,法律所规定的管辖标准各异,因而导致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
其二,法律规定的管辖标准是同一的,但由于当事人的复合因素而导致的共同管辖。
出现共同管辖局面时,各管辖法院在法律上都有对本案的管辖权。尽管有两个以上的法院都有管辖权,但是实际只能由一个法院来行使这种管辖权,行使管辖权的法院须属于这些有管辖权法院中的法院。最终确定由哪个法院管辖本案,只能根据原告当事人的意志而定。如果原告两个以上的有管辖法院同时起诉的,则依客观标准确定管辖法院,即由最先收到起诉的法院管辖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
-
被邻居家的狗咬了怎么办,怎么补偿?
律师解析: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其赔偿范围也不相同。1、造成单纯财产损害的,只需就其直接损失进行赔偿。2、对人身造成暂时损害的,受害人需一定时间恢复,除直接损失的赔偿外,还应包括支付的医疗护理费用、失去的误工工资或其他收入等。3、对人身造成永久性损伤的,应根...
-
医疗事故民事赔偿范围有哪些
律师解析:医疗事故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法...
-
动物侵权责任赔偿范围是哪些?
律师解析: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
-
轻伤精神赔偿金怎么确定?
律师解析: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