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离婚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夫妻感情破裂后不得不离婚,这不仅对子女生活和精神方面有很大影响,探视行为也是探视方的感情需要和精神需要。若最终归属不符合子女的愿望,另一方有探视、协助照顾子女的权利。一方为惩罚另一方,禁止其探视的行为会对子女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法律规定探视的次数、时长、场所可双方协商决定。离婚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法院会依法判决,以下是相关法规:
一、离婚后可以探视子女
(一)新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明确规定了探望制度。该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二)新婚姻法还规定了探望权中止制度
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抚养子女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另一方,就是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抚养子女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另一方的探望权。如严重危及子女的健康安全等,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是否中止探望权。但是,当这些不利因素消失之后,探望权应当恢复。
婚姻法中相关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第二十六条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对方不准探视子女该怎么办
探望权制度是2001年新《婚姻法》新增加的一项制度,它的设立一方面是为了保障间接抚养方对子女探望的权利,满足其思念子女的情感需要,另一方面也能使子女对父母的感情不因家庭的破碎而变化,尽量减少离婚带给子女的伤害,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
实践中的做法是:有探望权的一方如果行使探望权受阻,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派执行人员陪同一方行使探望权,并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如果仍然受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取消一方的抚养权。需要提醒的是,探望权的强制执行不是对未成年子女人身的强制,而是对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而言的。也就是说,探望权的强制执行以子女的同意为前提,如果子女(一般需年满十周岁)不愿见未予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法院通常不会强制执行探望权。
婚后准许另一方探视子女,这不仅是为了照顾另一方的情绪和感情需要,更多的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着想。所以享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应该积极配合。
离婚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探望行为损害子女健康的,抚养方可以提出中止,但一般情况下允许对方行使探望权利。夫妻双方可以协商探望的具体时间地点,协商不成功的,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对方执意禁止探望的,法院派人陪同强制执行,除非子女已满十周岁且没有想见探视方的意愿。对离婚相关问题有疑问可咨询本站的专业律师。
-
留守儿童监护人职责是什么
关爱留守儿童,是当下一个比较重要的课题。由于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关爱,要是不好好引导的话,可能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时其合法利益也有可能得不到保障。因此需要为留守儿童设立监护人,那么留守儿童监护人职责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留守儿...
-
本人没同意做监护人是否可以探望孩子?
首先需要父母双方进行协商。毕竟,父母都应当为孩子的幸福着想,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可能会导致孩子缺乏父爱或母爱,疏远了孩子与父亲或母亲的感情,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如果父母可以坐下来对如何探望孩子的问题进行友好的协商,那么不让探望子女怎么办这样的问...
-
再婚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理由吗?
当代当代社会离婚非常的常见,不少人在离婚之后会选择再婚,其中有一部分人认为再婚是不是可以以此为理由来进行抚养权的争取,但是事实上抚养权的争取并不以再婚为条件变更子女的。在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时候,需要有一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男女双方在离婚之后通常会另...
-
哪些情形下会被撤销监护权
撤销监护权的原因有:(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