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
财产侵权包括侵占财产和损毁财产两种情况:所谓侵占财产,是指行为人不法占有他人财产;所谓损毁财产,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并造成财产功能价值的降低。 财产侵权的结果将造成权利人财产损失,主要是财产上不利的变动,包括财产的积极减少和消极的不增加。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二十四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首先,物业管理他当中最主要的内容就是物业管理企业的选择。这个选择在我国,他是采取一种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来进行的。还有就是需要建设单位和这个物业企业签定合同,当然,签订的是物业管理合同。
-
物业管理违反
现代化小区都是有专门的物业服务公司来提供管理服务的,自然作为小区业主也应该支付给物管公司一定的费用。但是在业主与物管公司、人员之间也会产生物业纠纷。物业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同个小区的众多业主,在处理过程中,业主也可能因共同利益联合起来,一个案件的处理在...
-
物业收费不合理怎么投诉呢
律师解析:物业收费不合理可以向物价局投诉,物价局有义务监管物业公司的收费规定;可以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作为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处理违规行为;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成立业主大会的可以向业主大会反映。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
-
业主损害邻居利益不改物业有权利停水停电吗?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合约后,物业需要履行商定的物业服务义务。因此,如果出现业主损害邻居的利益,则可以适当地协助受害方。但是,如果它涉及业主并且单方面停止供水和供电的,那么仍然需要回到实际问题。事实上,物业管理公司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有权停止供水...
-
物业费怎么那么贵
律师解析:物业费贵业主可以要求物价部门进行协调,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物业的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过分高于政府指导价或市场指导价的可以通过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