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产权到期以后怎么办怎么处理
许多人辛辛苦苦一辈子,好不容易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时间不断在流逝,房子的产权也很快到期。那么,我们房子产权到期以后怎么办?以下是我们提供了解决方案。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这个就不用烦神了。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问题:
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
这个问题是焦点,因为现在国家正在制定新的《物权法》,其中会有关于使用年限的条款,到期后收不收土地出让金,收多少,正在讨论,尚无定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用户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用户。土地用户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用户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
因此,无论是商业用房的40年使用年限(少数50年)或者民用住宅房使用年限70年,都只是针对该建筑相对的土地使用权。40年或者70年后,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但是不影响房屋的所有权,简而言之,房屋在所有权不发生变动的情况下,是一直归于所有人名下的。
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
1、商品房产权查询土地用户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用户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用户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由此可见,即使房子产权到期以后,房子还是归我们自己所有,别人甚至是国家都没有占有都权利。只要您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就解决了您所担心的问题。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您就不用再烦恼房子产权到期以后怎么办。希望我们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我们的客服,我们很高兴为您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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