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立案标准
扰乱公共秩序罪1.08W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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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量刑标准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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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量刑标准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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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认定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政局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所谓邮件,是指通过邮政部门传递的信件、邮包、汇款、报刊及其他印刷品。本罪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不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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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量刑标准
1、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2)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3)致使刑事案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