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无力偿还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缓期,但是不是拒不归还的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债务转让债权人同意才行么
律师解答:是的。律师解析: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使第三人成为新的债权人时,必须把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通知债务人向第三人(新债权人)履行。否则,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对债务人...
-
民间借贷有效期能有约定吗
律师解析:民间借贷有效期可以依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债权,诉讼有效期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在借款合同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约定履行债务义务还款日期,此时借款诉讼的诉讼有效期是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遭受损害...
-
民间借贷没有偿还能力会被处罚吗
律师解答:不会。律师解析:不会。1、对于民间借贷无力偿还债务的,是属于民事纠纷,所以是不会坐牢的。2、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务,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3、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偿还而不履行偿还义务的,债权...
-
怎样处理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
律师解析: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转移行为。有下列情形的债务人可以行使撤销权: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