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73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合同法解释(一)》
第11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第12条 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第13条 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不认为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如上图:假设甲为债权人,乙为债务人,丙为次债务人(乙的债务人)。〕甲之代位权成立的要件有四:
①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不能过了诉讼时效)、到期。
②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金钱债权合法、有效、到期。
③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金钱债权,并因此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债务超过说)。
④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偾权不具有专属性。
二、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下面对代位权成立的构成要件略作解释: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不能过了诉讼时效)、到期。
(1)甲对乙的债权须合法、有效。
①若甲对乙债权巳过诉讼时效期间,甲无代位权。
②非法的债权(如赌债),甲无代位权。
③若非法债权背后存有合法债权,该合法债权仍有代位权(见例)。
(2)甲对乙的债权已经到期。
①这是代位权与撤销权的重大区别。
②例外:即使甲对乙的债权尚未到期,若甲确有“保存”乙对第三人债权的必要,可行使代位权。
例甲工厂借给乙工厂100万元,丙欠乙工厂200万元,已经到期。乙未对丙采取任何法律措施,又无其他财产,故一直未按期偿还对甲的借款。
①甲、乙间的借款合同属于非法拆借,借款合同无效,甲对乙之借款合同债权是非法债权,无代位权。
②甲有权请求乙返还本金(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这个债是合法的,有代位权。
③基于甲对乙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甲可对次债务人丙行使代位权。
2、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金钱债权合法、有效、到期。
①司法考试的答题标准是,甲可代位行使的权利,仅限于乙对丙的金钱债权。
②乙对丙的非金钱请求权(如返还原物请求权、移转不动产物权的债权),甲均无权行使代位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金钱债权,并因此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债务超过说)。
(1)“怠于”的含义。只要乙未对丙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就属于怠于行使到期金钱债权。
(2)损害甲之债权的判断标准。采“债务超过说”,即乙除了对丙的金钱债权之外,乙的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对甲的债务。
(3)即使乙、丙间的合同约定了仲裁协议,不妨碍甲以起诉方式行使代位权(原因:因仲裁条款具有相对性,只能约束乙和丙)。
4、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具有专属性。乙对丙的下列金钱债权具有专属性,甲不得代位行使(《合同法解释(一)》第12条):
(1)基于人身伤害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2)基于身份关系产生的债权,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3)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偾权,如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等债权;
(4)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金请求权。
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会受到债权人的债权限制的。而如果身为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所需要支付的必要费用,是需要由债务人来交付的。而如果债务人一直不行他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法院以他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
离婚前写借条实际没有收到钱借条有效吗?
一、离婚前写借条实际没有收到钱借条有效吗?1、离婚前写借条实际没有收到钱借条无效《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2、其他法定的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
-
借条钱数不对没有日期怎么办?
一、借条钱数不对没有日期怎么办?借条钱数不对没有日期可以通过搜集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借条中的借到的意思是已经借到相关的款项,借和借到是有区别的。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双方法律地位的截然不同的后果。今借到就是已经将借款拿到手,今借就是准...
-
债务人不还钱,什么时候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
在担保贷款中,如果借贷人不能还款的话,担保人就要承担还款的义务,这是我们都知道的事情。可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出借人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没有及时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的义务,导致超过担保期限,不能再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的义务。所以说知道担保期限是十分重要的事情。一般...
-
可提起确认夫妻共同债务诉讼吗?
一、可提起确认夫妻共同债务诉讼吗?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即可。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