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诉抗辩权的概念都有哪些内容?
在借贷存续期间不是只有债权人有要求债务人偿本付息的权力,而债务人只能承担履行债务的义务,如果债权人的要求有损债务人的利益的话,债务人可依法行使抗辩权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行使的抗辩权种类繁多,那么什么是先诉抗辩权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先诉抗辩权的概念,以供大家了解。
一、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
1、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中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确立了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该条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混合担保中,提供担保的第三人的先诉抗辩权。混合担保中,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提供物保,债权人未就该财产行使担保物权,而直接就全部的债务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时,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二、先诉抗辩权的法律界定
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在主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主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特殊抗辩权。就其性质而言,它是一种延期的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行使的结果,是暂时的延续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而并不是消灭其请求权。因此,它的作用仅在于阻却,而不是消灭。
先诉抗辩权不再是一般保证人所的专属抗辩权,基于一般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而产生,由一般保证人直接取得和专门享有的对抗债权人之请求权的一种抗辩权。中国《民法典》于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确立了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该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依然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在双务合同存续期间如果债务人未能及时履行债务,作为债务的一般担保人可行使先诉抗辩权以拒绝债权人提出的债务承担请求,这是先诉抗辩权的概念的主要内容。在此小编要提醒大家的是先诉抗辩权只有一般保证人可行使,如果是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则无权行使先诉抗辩权,且担保对象出现违约行为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
离婚前写借条实际没有收到钱借条有效吗?
一、离婚前写借条实际没有收到钱借条有效吗?1、离婚前写借条实际没有收到钱借条无效《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2、其他法定的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
-
借条钱数不对没有日期怎么办?
一、借条钱数不对没有日期怎么办?借条钱数不对没有日期可以通过搜集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借条中的借到的意思是已经借到相关的款项,借和借到是有区别的。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双方法律地位的截然不同的后果。今借到就是已经将借款拿到手,今借就是准...
-
债务人不还钱,什么时候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
在担保贷款中,如果借贷人不能还款的话,担保人就要承担还款的义务,这是我们都知道的事情。可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出借人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没有及时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的义务,导致超过担保期限,不能再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的义务。所以说知道担保期限是十分重要的事情。一般...
-
可提起确认夫妻共同债务诉讼吗?
一、可提起确认夫妻共同债务诉讼吗?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即可。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