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刑事回避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回避的条件有哪些
1、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2、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3、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二、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诉法第28条:“(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29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但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第192条:“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
第207条:“人民法院按照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虽然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中都有回避制度的规定,但是因为诉讼类型的差异,在相关人员适用回避制度的时候,具体回避的法定情形规定不一样。而在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不仅适用于审判人员、鉴定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同时还对检察人员、侦查人员适用。
-
诈骗罪怎样走程序
律师解答:先向公安机关报警。律师解析:1、受害人需向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2、报案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报案材料,警察审核以后符合立案条件便可以立案;3、立案后公安机关便进行侦查以确定事实和收集证据;4、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便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5、检察院受到材料...
-
被诈骗了如何处理会如何报警
律师解析:1、在网络上被骗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并尽量地提供能证明诈骗成立的证据,如双方的网络聊天记录、受害者汇款的证据及有关对方的线索等,以便公安机关能及时调查处理。报案时可以联系其他受害人一并到派出所报案或者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派...
-
连续犯罪的追诉时效如何计算?
律师解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律师解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对于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追诉时效,应当自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具体追诉时效期限应根据其所触犯罪名具体量刑的法定最高刑予以确定,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其追诉时效期限为...
-
集资诈骗罪如何辩护
律师解答:具体分为两点。律师解析:集资诈骗案的辩护思路,具体分为以下两点:1、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1)集资人是否携款逃跑;(2)是否挥霍集资款;(3)是否利用集资款进行犯罪活动;(4)是否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骗取集资款的。2、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诈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