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以及量刑标准
盗窃罪是一种生活中非常常见的犯罪形式,那么,法律如何去定义盗窃罪?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判定为盗窃罪的具体量刑标准是什么呢?今天,本站法律小编就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以及量刑标准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盗窃罪的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自然人。
2.犯罪的主观方面:直接故意
3.犯罪的客体:受刑法保护的财产性的权利
4.犯罪的客观方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公私财物秘密地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达到法定数额或其他定罪条件
既遂的标准,指公司财物已被盗窃者实际占有或控制,即财物已脱离所有人或其占有人的实际控制范围。
盗窃未遂按既遂认定的情形:根据《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之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所以,不能认为凡未能盗窃到财物、达不到“数额较大”标准就不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1.数额: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多次盗窃未经处理的,数额应合并计算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各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分别报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备案后执行。
2.“多次盗窃”的定义: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
3.适用死刑的法定情形: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而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盗窃珍贵文物”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不包括三级文物。
以上,就是盗窃罪的司法定义,了解了上诉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以及触犯盗窃罪之后的刑罚标准,相信您会对这个常见的犯罪形式又有更深刻的认识。希望小编介绍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们本站的法律顾问,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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