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否可以见家属
一、刑事拘留是否可以见家属
一般情况下,嫌疑人家属是不可以到看守所会见的。但是也有例外情况。简单的说两种例外情况。其一、嫌疑人家属本人就是律师的,可以直接接受委托,以律师身份前往看守所会见。其二、嫌疑人家属可以直接以非律师身份担任嫌疑人的辩护人。对于非律师身份的辩护人,虽然在公安侦查阶段不能前往看守所会见,但是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之后,也就是案件移送到检察院之后,经得检察院的同意,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案件移送到法院之后,非律师辩护人经得法院同意就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当然,在实践当中,检察院或者法院能够同意家属作为非律师辩护人前往会见的可能性较小。
绝大多数家属不能直接会见,但可以与嫌疑人进行通信。经承办机关同意,嫌疑人可以与居住境内的家属通信。在实践中,能不能通信,要和看守所进行沟通确认。即使可以通信,信件内容也不能涉及案情,否则有可能直接被扣留。
看守所会见的相关规定,一直持续到案件作出生效判决之日。也就是说,直到送到监狱执行之前都是这个状况。
二、被刑事拘留会通知家人吗
因为有刑事犯罪嫌疑,被司法机关采取拘留措施的,家属依法应收到相应的通知。在具体的时间上,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嫌的罪名而定,时间可长可短。
具体依照《刑事诉讼法》第85条的规定,有:
1.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2.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3.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肯定关押到看守所。在被羁押期间,家属是不能见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才能会见。所以,此时家属不要听信所谓的交钱就能见到犯罪嫌疑人的谎话,更不要有这样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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