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中辱骂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寻衅滋事罪中辱骂的认定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中辱骂的认定是存在着多次辱骂行为并且情节恶劣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多次对他人进行多次辱骂,并且情节恶劣的,是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认定是怎样的?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寻衅滋事行为的表现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不仅仅是包括大家比较常见的,无缘无故随意的殴打他人还包括多次辱骂他人,并且达到情节恶劣的情况。这种情况之下的话,按照我国《刑法》第293条当中的规定,需要追究寻衅滋事罪,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管制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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