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上诉有诉讼费吗
一、管辖权异议上诉有诉讼费吗
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不由当事人预先交纳案件受理费,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第六款规定:“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管辖权异议在什么时间提出?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至于以什么方式提出,是书面提出还是口头提出,能否在答辩状中直接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还是需要另外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并无明确规定。结合实践中的做法,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因为此时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口头答辩及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易操作。而至于是否需要另外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本人认为不需要,当事人可以在答辩状中一并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
被告超过答辩期限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如何处理?依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未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其放弃了管辖异议,则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有可能存在另外一种情形,当事人未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而在超过该期限后提出管辖异议,并未应诉答辩的,此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呢?人民法院是否还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本人认为,人民法院仍然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进行审查并裁定驳回。当事人以何种理由提出管辖异议,在什么时间提出,哪怕该理由根本不能成立,法院都不能拒绝审查和裁定。如果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可以裁定驳回。而当事人超期提出管辖异议,无非是裁定驳回的一个理由而已。
当事人均有权提出管辖异议。广义的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代表人等,因此前述人员均有权提出管辖异议,而非仅限制于被告。而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既然举证期限需要重新指定,开庭时间当然需要重新指定,除非重新指定的举证期限仍然早于原定的开庭时间届满。
-
立案不公诉的情况有哪些,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进行公诉
公诉与自诉是相对的,但它们都是针对刑事案件而言的。公诉一般是针对犯罪情节比较恶劣的案件的,比较轻微的刑事案件一般不采用公诉。那么立案不公诉的情况有哪些?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进行公诉呢?本站小编在下文来为您解答这两个问题。一、立案不公诉的情况有哪些?...
-
民事诉讼程序开始的标志是什么,其程序又是怎样的?
私下协商虽然能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生活中的各类纠纷,但并不是所有的纠纷案件都能通过协商来解决,特别是财产分割及赔偿问题方面的纠纷。对于那些难以用协商解决的纠纷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交由法院裁决,而进行诉讼前有些常识当事人需要了解一下,如民事诉讼程序开始的标志...
-
申请缓交诉讼费期限是多久
申请缓交诉讼费期限是多久?缓交的期限一般是案件宣判之前或者审理终结前。《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第四十五...
-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如何提供担保?
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如何提供担保?人民法院裁定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可以通过货币、实物、担保人等方式担保,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