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管辖案件范围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如下案件:
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2、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3、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4、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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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涉及仲裁问题的条文内容1、关于仲裁前证据保全。新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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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三人撤销之诉行使时间期限是多少?第三人撤销之诉他是只能够在判决作出来的六个月之内提出,但是这里的判决作出来是指判决做出来之后,影响到了当事人的权益,而当事人他能够感觉到,或者是应当感觉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时的六个月,就是第三人行使撤销之诉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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