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的期限如何规定
人身侵权律师解答3.27W
法院的执行期限是六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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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系数怎样确定?
律师解析:人身损害赔偿系数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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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给付方式是咋的
律师解析:人身损害赔偿给付方式是:1、一般侵权的给付方式都是采用一次性给付;2、分期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的,需要在一定时期完成赔付,并需要支付法定利息;3、定期给付方式,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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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开户费用标准
律师解析:水电开户费需要根据当地的收费标准而定。现在房建设收费项目已将水电收费并入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水电表费用会计入到房地产的建设成本,由于各地区及各城市的经济水平不同,各开发商选择的建房位置或者是自建房屋等原因,收取的费用是有很大差距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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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楼砸中路人致其死亡如何担责?
律师解析:首先,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