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屋不评估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3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20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三种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并对另一方做出相应的补偿。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方,能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所以,如果离婚时双方不能就房屋所有权的分割达成一致,又不愿意评估的,可以采用净价或者拍卖的方式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老公起诉离婚怎么应对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而言,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在夫妻财产关系上,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一方要补偿需符合什么条件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具体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婚后财产采取分别财产制度。...
-
离婚案件管辖权是什么
(一)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
-
离婚协议一般有哪些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2、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3、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4、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5、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7、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