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未批先建如何补手续?
一、自建房未批先建如何补手续?
自建房未批先建想要完善手续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我国对于自建房管理很严格,建房前一定要经过批准,没有经过批准就建房的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建筑基本上都会被拆除的。但是,也不一定所有没有批准的建房都会被拆除,按照规定如果满足建房条件,并且符合国家规划的是可以补办建房手续的。在部分地区,针对自建房未批先建想要完善手续的情况来说,房主需要先到建委的监察大队交纳罚款,具体的罚款由当地政策决定。交完罚款以后,拿着凭证及户口簿等资料去资源管理局及建设管理局补办手续,经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会补发证书。之后,我们就可以去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了。各地政策不一,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不过,如果自建房未批先建房主并不满足建房条件及要求的,是不能完善建房手续的,这样的情况下可能会依照法律规定将违建房屋拆除。因此,自建房前一定要经过审批后再动工,避免出现未批先建的情况,同时也不要有不合法的自建房住一段时间后就合法了的想法,房屋不合法就是不合法的,不会因为时间而变成合法的。
二、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城管部门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没有获得批准而建设自建房的,那么该房屋就属于违法建筑物,但是也存在例外的情况,如果是自建房的房屋所有权人补办的手续的,那么就可以认定为该房屋为合法的建筑物,不需要被强制拆除,如果是被强制拆除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是起诉。
三、如何处理房屋的行政诉讼?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对于未批先建如何补手续这个问题,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如果是行为人未经批准先建设房屋的,此时就属于违章违法的建筑,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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