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按时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离婚解除了夫妻双方的法律关系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还是要夫妻双方共同完成的,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利要求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以保证孩子的正常支出,孩子的抚养问题是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如果离婚后不按时给抚养费该怎么办?这个问题也是要分情况来处理的,要看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是什么,根据理由采取相对应的法律手段。
一、离婚后不按时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如果对方有支付能力但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抚养的一方可以代为未成年子女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八条执行,即:“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计算
1、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2、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综上所述,离婚后不按时给抚养费该怎么办?本站通过对法律的解读得出,法律对于这样的情况作了分别的规定,如果对方确实无力支付则可以通过协商进行财物抵押但是如果是恶性的拖延支付则要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来取得,抚养费是孩子的生活费夫妻双方不得以任何的理由来拒绝给付,抚养孩子是双发的义务,按时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是法律赋予家长的义务。
-
法律规定监护人好不好变更?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监护人被指定之后是不能私下变更的,即便私下变更,也不能免除监护义务。具体的规定是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
年满16岁的孩子能独立生活吗?
年满16岁但尚未到成年的人,实际上心智都比较成熟,有些人已经接受了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甚至还有一些是通过自己的劳动收入做为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并有能力照顾自己。因此,年满16岁但尚未成年的人可以离开父母独自生活。然而,对于年满16岁但尚未成年的人来说,他们...
-
什么情况下中止探望权呢?
离婚是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大家身边周围离婚的人肯定也不少,但是现在离婚如果有孩子就会涉及到很多,比如孩子的抚养权和孩子的抚养费,其中还有孩子的探望权。那什么情况下中止探望权呢?建立探望权制度,一是为满足父母对子女基于亲情的心理诉求,二是为保证父母离异后...
-
离婚后必须探视孩子吗?
一、离婚后必须探视孩子吗?离婚后夫妻双方都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和义务,要对孩子进行探望,促进他们健康快乐成长。任何人都不能剥夺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