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约定不付抚养费成立吗
有的夫妻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约定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离婚之后也不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对于这样的约定,有的人认为损害了子女的利益,因此应该是不成立、无效的。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一般协议离婚约定不付抚养费成立吗?下文中本站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约定不付抚养费成立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田某要求谭某支付女儿抚养费是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什么情况下离婚能不给抚养费
(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二)撕破脸皮,告上法庭
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 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 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 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那么该约定也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另外,在协议离婚当中,还可以约定夫妻一方净身出户,同样这样的约定,也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出才会被认定为有效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
双方都不要孩子,可以判给爷爷奶奶养吗?
现代快节奏的生活习惯,有些父母并没有做好为人父母的准备就已经怀孕并生下孩子。如果离婚,双方因为一些原因都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爷爷奶奶可能会接纳孩子。但是首先,因为父母对孩子都有抚养义务,就算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也会根据一些合理情况,将孩子的抚养...
-
在我国离婚后抚养费是指哪些
离婚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件痛苦的事,我国对离婚双方的相关子女进行保护。规定相关的一方进行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这类抚养费包括相关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相关子女成长需要的一类费用,相关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婚姻...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姐姐是第二监护人吗?
现实生活当中,未成年人如果要用自己的钱去购买一些大件物品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和对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这是因为他们的行为能力是有限制的,必须要经过监护人的同意,因此很多人想了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姐姐是第二监护人吗?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姐姐是第二监护人...
-
上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一、上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