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登报断绝关系儿子还能继承遗产吗
一、父亲登报断绝关系儿子还能继承遗产吗
能,但如果未尽到赡养义务,则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是因为:首先,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关系是基于血缘而形成的,这种关系因出生而产生。按照法理,因血缘而产生的身份关系是不能解除的,这是由生理学基础及自然规律所决定的。因此,血缘关系并不能因为一则声明而解除,这种声明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子女依法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果一方未尽到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最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只有在以下四种情下才导致丧失继承权:
一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是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是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二、未尽赡养义务能继承财产吗
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也就是说没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不是当然的无法获得遗产。而是要各位继承人协商,可以不分遗产或少分遗产。
同时民法典还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对于被继承人而言,其可以列遗嘱将遗嘱,此时没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梦不能获得遗产,要看被继承人的遗嘱如何的订立。
三、长子如何能多继承财产吗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因此,父母死亡时,子女都是法定继承人,都有权利继承遗产。至于各人继承遗产的多少,在通常情况下应当均等,但也有某些继承人比其他继承人多得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二、第三款指出:“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由此可见,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某继承人之所以在分配遗产时能够多分一些,完全取决于这个继承人的生活是否有特殊困难是否缺乏劳动能力;是否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抚养义务或与其他方面的情况。
如果说长子成年早,而父母收入又少,帮助父母抚养弟妹,贡献较大的,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可以适当多得些遗产,这是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的多少来考虑的,而不是因为是长子就能多分一份遗产。
其实在我国法律上并不存在什么断绝父子关系、母女关系的说法,毕竟这并不是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并不是当事人说解除就能解除,即使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解除这样的关系,但在法律上面也是不会生效。从这点上来看,虽然有宣布断绝关系,但实际彼此还是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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