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让与合同中转让人受让人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债权让与合同中转让人受让人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受让人的法律风险
1、受让的债权难以实现。如受让人接受了申请法院执行的债权凭证、生效判决书项下的债权,但债务人下落不明而无法实现债权;或者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受让人取得该债权时就已丧失了胜诉权,导致债权成为“自然债务”而难以实现
2、《合同法》规定,债权转让的,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但由于规定过于简略,实践中容易出现问题。
3、受让债权存在瑕疵。由于债权让与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一性,因而债权原有的瑕疵也随之转移于受让人,债务人接到让与通知后,对让与人的一切抗辩,均可对抗受让人,并且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权的,还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4、债权二重让与的风险。因债权让与并不要求公示,受让人就无从知道债权是否已被重复让与,当债权人就同一债权重复让与其他人时,受让人难免会受到损害。
(二)转让人的法律风险
1、表见让与,即当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但债务人基于对通知事实的信赖而向受让人履行仍然有效。表见让与情况下,债务人向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债权人无权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2、债务人与受让人恶意串通,如受让人与让与人签订分期支付转让对价的合同,并约定支付首期(很小数额对价)对价后若干日内,让与人将债权让与通知送达债务人,债务人立即向受让人履行全部债务,然后受让人玩失踪而损害让与人的利益。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在我国这类债权在进行转让时,应积极的通知这类相关的债务人。我国的法律对这类案件进行受理,确定这类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如相关的当事人员与这类人员无法达成共识的,我国的法律不予保护这类当事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签订的相关债务合同。
-
临时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律师解析:临时合同受法律保护。临时合同尽管是双方根据目前情况暂定的适用性合同,但根据相关合同法规定,只要合同是经过双方协商共同签订,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都具有法律效力。临时合同,只要遵守诚信、公平、互利的原则,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他人利益,同样...
-
效力待定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律师解答:合同欠缺一定的要件而不生效。律师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一般是合同当事...
-
附条件的欠条有效吗?
律师解答:有效。律师解析:附条件的欠条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则一般有效的。附条件的欠条其实可以等同于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
-
公司可以和员工签订承包合同吗?
律师解析:公司可以和员工签订承包合同,公司与个人签订承包合同有没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合同存在下列情形的就算违法:1、合同内容或情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2、签订合同的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