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合同都在对方手里怎么办?
一、两份合同都在对方手里怎么办?
两份合同都在对方手里应当去劳动部门举报,并且要看具体情况,一般单位个人各执一份,你应当持有一份劳动合同。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你可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应当“平等自愿”的原则要求平等持有合同。
二、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七)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八)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签订合同时,应当了解并且关注合同签订的相关法律规定,在签订合同之后还需要注意合同的存放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等,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买卖合同能如何防范欺诈行为
律师解析:买卖合同欺诈行为的防范:一、订立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二、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行了解;三、注意提高具体业务人员及领导人的素质;四、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五、对恶意履行的防范;六、对用支票进行支付应按...
-
房屋买卖想要退房会有什么条件呢
律师解析:房屋买卖想要退房的条件分别有:出现法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房人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可以协议解除合同来退房;法定其他条件等。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
-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注意事项有什么
律师解析: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二)合同的形式。(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尽协助、通知义务。(五)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
-
要约成立内容必须明确吗
律师解答:必须。律师解析:要约人作出的要约内容必须明确,不能含糊不清,使受要约人不能理解其真正含义,否则无法承诺。同时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我国《民法典》除标的和数量外,其余条款均可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加以弥补。法律依据:《中华人...